略談謊言

什麽是謊言?廣義上理解,可以是人任何與事實不相符的語言表達。

人表達謊言,無非出於三種理由(或心理):第一種是偏見,是由於能力和經驗的局限性導致對事實的誤解;第二種是主動謊言,人出於種種目的,或掩蓋自己的錯誤,或贏得本不屬於自己的名利,而主觀故意編造出來的騙局和謠言;第三種是非主動謊言,是隨著人類社會的構建和發展衍生出的最後一種,被迫式的謊言,也就是人或為了基本生存和尊嚴的需要,或爲免除恐懼和壓迫,或為博取周遭公眾或權力信任,一種被動的掩飾,通常也被誤認為「善意的謊言」。

其實,在人類文明的進程中,人類早已意識到謊言對社會甚至人類文明的危害,因此從古至今,無數智者、聖賢,對於前兩種謊言,都有著深刻的認識和理解。 比如,人們已經總結過,對於無法用事實佐證的偏見,最好的一種彌補方式是綜合不同人對同一事物的真實記憶和觀點,不同的觀點越多,綜合起來通常會得到更加貼近事實的判斷和理解。 但是,想得到這樣的結果,必須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作爲前提,就是絕大多數人都必須確切描述親眼所見的真相並表達自己真實的觀點。 只要大多數人能保證真實,最終那些距離事實太遠的描述和觀點就會顯而易見,不容易對最終的決策造成影響,然而,如果反之,則更容易讓判斷和理解與事實背道而持。而人類對謊言危害的認知,更多停留在第二種謊言中,即謠言和欺騙。任何一個能夠延續至今的人類文化,都非常強調忠、信這些避免主動謊言的道德倫理。 但是很多人沒有意識到的是,第三種「善意」的謊言的形成,才是最危險、最難以被發現並得以解決的。而這種「善意」的謊言,偏偏隱蔽性非常強,而容易被忽視或者包容,最終無法在社會中形成對其深刻有力的探討和譴責。

如果說第一種謊言是自然現象,第二種謊言是危害巨大的人類原罪之一。那麼第三種謊言就可以被看作是第二種謊言的土壤或者避風港。在自然界中,靠偽裝生存的生物數不勝數,如昆蟲、變色龍等,這樣的偽裝的基本原則是把自身性狀調整到和周圍的環境盡可能一致,導致難以分辨。同樣,刻意的謊言是很難在事實為主流的觀點中進行偽裝的,因為性狀差距過大,所以遍佈謊言的環境才是那種原罪謊言的棲身之所。當近似于無意識的“善意謊言”在社會中形成主流之後,原罪謊言就非常難以被察覺到,並得到應有的譴責。相反,很多時候還會被保護起來。

第三種謊言的真正源頭在於極端思想和内心深層的恐懼,皆源自於社會整體對個人的想法和觀點進行過度的壓迫和限制。縱觀人類的歷史,每當專制、集權社會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少部分處於統治階層的人,對於自身欲望的控制力會逐漸下降,直至近乎不受約束的狀態。為了獲得更多的社會原本法律或規則允許之外的利益,這些掌權者會通過道德綁架、強行統一思想的方式,盡可能的加強和鞏固自身對法律的解釋權和執行權,最終將原本的不合法轉為「合法」。 但是在統一思想的過程中,社會的思想必然會被極端化,所謂的「異己」的數量會越來越多,掌權者對於這些「異己」的懲罰手段就會越來越殘酷,從而灌輸自己權威的「合法性」。當「異己」的數量多到一定程度,懲罰的手段殘酷到一定程度,而這種不受制約的強權,會讓社會整體的公眾意識產生嚴重的扭曲。人們的恐懼感和極端思想有多强,反抗意識會相應有多弱,隨之而來的便是屈服和偽裝。最終,每個人的心態會變得極為詭異,即少數長「反骨」的異類被嚴酷鎮壓或逃亡,而絕大多數為了保全自身不作異類,則長期性的,甚至永久性的生活在偽裝和麵具之下,傳送掌權者希望的「價值觀」,描述掌權者對事物限定的「形態」。 哪怕是顛倒黑白,無視事實;哪怕是違背人類千年文明沉澱出的道德倫理;哪怕是墮入邪惡的深淵。很快,這樣的觀念會深入到每個人的骨髓,形成潛意識,滲透到家庭、工作、乃至人生的每一個角落。直到,真相和偽裝無法分辨。人們甚至開始排斥一切事實,沉迷于謊言和幻覺中無法自拔。即使是本性誠實的人,也無法避免被侵蝕和腐化。原來的問題,在人們眼中不再是問題;原來的道德,都變成了狗屁;原來的罪惡,變成了人人嗜求的極樂。 自此,真正邪惡會被冠以「善意」的偽裝和標籤被妥協,而受到憎恨和懲罰的卻是試圖與邪惡和恐懼鬥爭的揭秘者。人的自由、尊嚴和生命可以被掌權者任意踐踏,再無生還的希望。

綜上所述,要避免被謊言社會拖入深淵,首要的並不是強調道德標準或政治正確,嚴禁謊言,而是要放寬社會對個人思想的限制,鼓勵真實的想法和觀點,甚至包容曾經的謊言。 需要被嚴懲的,是那些阻止或者懲罰他人表達真實想法和觀點的人和行爲。 只有真實的觀點佔據社會的主流,人類社會才能夠進行符合事實的思考和判斷,最終才能夠真正的解決問題。

驚風堂現實與中庸(三):Alpha Go與人類角逐圍棋策略——事實認知的力量與主觀決策實踐 (20190727) 發佈

驚風堂最新一期特別節目,于19年7月27日,在文昭網站(wenzhao.ca)上正式發佈。

本期節目,從AlphaGo與人類圍棋之間的關係出發,探討兩種決策模式的同異。以及,主觀決策對於人這種特殊生命躰的意義,並如何在現實中更加趨於理性。“ 尤其要杜絕的是,在黨文化下形成的那種將人性加入現實實體中的錯誤情緒化認知方式,否則就容易陷入無盡痛苦的妄念中無法自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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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Podcast、Youtube頻道正式發佈日期

以Podcast頻道為主、Youtube頻道與其他社交媒體頻道為輔,驚風堂自媒體平臺即將籌備完畢,計劃與19年8月5日正式發佈。自發佈日期起, 本媒體將于每周一至六,每日發佈一期更新節目。每期節目不超過5分鐘,宗旨是爲了占用諸位少量時間,與我靜心理氣,並一同交流和參悟,天道、人性、信仰等方面的話題。

由於本站節目將會采用中英文版本交替更新的模式,兩種語言的版本并非直譯,而是各自表述相近的意思。因此,中高級英語學習者可以作爲實用的語言學習工具,體味不同語言,在表述習慣、思維方式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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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念者

世間真理不言明,萬物皆為索吾命。

無神論者無敵身,魑魅魍魎隨處請。

鐵證如山固己見,卻把胡吟儅夜鶯。

黨國天下莫尋義,唯有妄從換母情。

驚風堂現實與中庸(二):比賽結果預測——客觀決策的非理性陷阱與《不確定因素下的決策理論》

本期節目,我們將通過球賽結果預期的案例,大致介紹吉爾伯阿在其名著《不確定因素下的決策理論》中討論的核心觀點,從而解釋人在試圖理性思考時常見的一些非理性誤區,結果看似理性、客觀的思考和判斷,帶來的卻是非理性的預期和結果。我們可以稱之爲客觀決策中的非理性陷阱。在現實中,理性和客觀之間并非是絕對相等的,只有在不確定性較小、客觀因素可控的前提下,客觀的思維才有現實意義,否則必須加上主觀直覺作爲權重才有機會接近真理。最後,由於必然存在的主觀判斷,不符合事實的部分就必然存在,失敗的風險也就在所難免。於是,我們永遠要分清自己的知與不知,質疑其理論,包容其結果。無論如何,分不清知與不知才是最不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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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發展和設計上的致命缺陷(二)

除了詞彙設計上的重大缺陷導致理解上的偏差和思維上的混亂之外,語法設計上的缺失和不嚴謹給整個現代漢語體系帶來的負面影響,絲毫不遜色于前者。 一方面,古漢語在語法設計和使用習慣上有天然基因缺陷(這個我們在上一期節目中已經提到過), 但是另一方面更重要:從近代白話革命開始,中文語言學家們,在依靠西方語法體系改造漢語的過程中,依然沒有意識到,嚴格 、符合邏輯的語法規則對於觀點性表達的重要性。 結果,被創造出來的語法體系完全似是而非,不僅沒有提高現代漢語語法上的準確和邏輯性, 更將古漢語在傳統語境中原本相對穩定、精確的字義表達能力破壞殆盡。 最終導致,現代漢語成了一種傳統觀點難以表達,現代思維又無法闡明的奇葩語種。 如果將今天我們每個華人使用漢語表達出來的觀點直接翻譯成英文,英語國家的人根本無法理解。 而將其提供給一個古代私塾出身的人閱讀,更是狗屁不通。 真正得到保留的正是所謂的「深奧」。 語言是人與人之間交流的媒介,也是準確記錄並傳播觀點和資訊的工具。 誰也聽不懂的深奧,實際體現的,是一門語言的悲哀。

古代中國的基本結構屬於熟人社會。 由於語境簡單,因此對於表達邏輯沒有特別強的需要。 在表達傳統觀點時,古漢語的邏輯性和準確度還是可以被 接受的。 保存資訊的能力和漢語的藝術性,一定程度, 掩蓋了邏輯上的缺失。 但是,現代漢語,如果依然延續這樣的發展和設計思路,明顯是有問題的。 從古至今,我們中國人很講究一個所謂聽眾的悟性。 其實這個悟性原本說的是對於深刻哲理和複雜邏輯的理解能力,並不是指對語言模糊空間的臆測能力 。 但到了今天,現代漢語,連一句簡單的表達,也需要聽眾依靠「悟性」才能理解。 這樣的悟性說白了不就是蒙嗎? 誰能夠蒙對表達者說的話,誰就是才思敏捷 。 表達是虛;隱晦是實。 結果發展出這樣一種能讓簡單觀點變混亂的語言體系。 決策者和表達者,即使無心刻意混淆,無論再怎麼努力,也都無法表達出讓多數人都能聽懂的真實觀點。 執行者和聽眾則把主要心思都放在猜測前者的根本意圖上:考試作文時猜的是出題者的想法;工作報告時猜的是領導者的喜好。 在一個決策不靠事實,成敗全靠運氣 的社會裡,理性思維已成稀缺之物。

言歸正傳,下面我們討論現代漢語的語法體系具體是如何混亂的。

我們先來看看英文的語法是如何定義「完整句」(Complete Sentence)的。 英文中,一個完整句是由唯一一組主謂語組合而成,而且必須以句號(或嘆號)結尾。 也就是說,無論一個完整句多麼複雜,都只能找到一個主語(或集合)和一個謂語(或集合)。 相鄰且完全並列的主語或謂語集合可視為一個整體。 咱們用漢語舉幾個簡單的例子:在英語中,「我是。 」「你想。 」「他說。 」,每一個組合都可以看成是一個簡單的完整句。 主謂語集合形式也可以是這樣的。 「我和你是。 」就屬於並列主語集合,或者「你想和說。 」則是並列謂語集合。 但是,在英語語句中,不可以出現「我想,你說。 」這樣兩組主謂組合的語句。 除非用分號或者逗號加連詞(and/but/so)將兩個完整句組合成並列句( compound sentence),否則會被視為語法有誤的斷句(fragment )。

對於任何一個完整句,除了主語和謂語之外,剩餘的部分,包括賓語,都被視為對主語或謂語或整句話的定義、形容或描述。 除了賓語之外,定語、狀語必須以介詞(proposition)或連接詞(conjunction)開頭 。 這裡要著重提一下連接詞。 現代漢語雖然有輔助簡單邏輯的介詞,卻沒有太多表達複雜邏輯的連接詞。 所謂連接詞,有表達並列邏輯的and、but 、so;有表達時間邏輯的,包括:when、 before、after、since;也有表達空間邏輯的,比如:where。 這些連接詞,現代漢語雖然也借鑒了一部分,比如「因為…… 所以……」、「即使…… 卻……」、「雖然…… 但是……」,但並沒有像英文那樣幾乎包含所有的語言邏輯。 而且,在英文中,連接詞往往起到,將描述性的短語、從句,指向被描述物件的作用,但是現代漢語的表達中,語句一旦複雜,就會產生主謂模糊、描述物件不清的情況。

另外,英文語法還有兩個不成文的規定,一般學英語的國人不太理解:

首先,第一個規定是完整句中用來描述的部分一般要和被描述的物件相鄰。 這樣可以確保複雜的語句中每個部分之間準確的聯繫,排除誤解和歧義的可能。 其次,英文語句對於標點符號的用法,也有嚴格的規範。 比如:逗號只能分隔非直接、非必要的描述部分;分號只能分割並列的完整句等等 。 在這裡,非直接、非必要是指對基本語意沒有影響的語句部分。

咱們舉一個例子來解釋上面的理論:

在文昭先生的網站,一個平等、自由的交流平臺,作為一名常駐作者,我,筆名驚風堂,非常喜愛發表我的文章,其中有不少奇談怪論。

On NWenzhao 的 Websi t e是一個鼓勵言論自由的大管道,作為一個作家,我,綽號”景風堂”,喜歡發表我的文章,其中含有敏感資訊。

這是一個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漢語完整句。 除了缺少必要的連接詞,這句漢語基本使用了標準的英文語法。 英文翻譯大家可以從文稿中找到。 其中「我…… 喜愛」,是完整句中的主謂組合。 「作為一名常駐作者」和「筆名驚風堂」是對主語的非必要補充定義,所以用逗號分隔。 「非常」和「發表我的文章」是對謂語直接、必要的描述。 而「其中有不少奇談怪論」又是對「我的文章」,這個定義部分,進一步的 描述。 「在文昭先生的網站」是對整句話的補充說明,「一個平等、自由的交流平臺」又是對前者的形容。

這句話,換成現代漢語,一般這樣表述是沒有問題的:

筆名驚風堂,作為一名常駐作家,儘管我有不少奇談怪論,卻 依然非常喜愛在文昭先生的網站,一個平等自由的平臺上,發表我的文章。

但是如果從英文語法的角度來講,這句話的核心主謂到底是,「我有」,還是「我喜愛」,還是「我發表」,其實難以確定。 從而哪些部分是對核心內容,哪些部分是次要的描述和形容,就更加模糊不清了。 這句話就體現了主謂清晰、連接詞和描述部分應該緊鄰描述物件的重要性。 在英文的表達中,每一個完整句都必須遵守基本的結構規範,但是現代漢語,哪怕正式的書面表達,很多情況下並沒有 系統規範語句結構和標點符號的使用標準。 大家都覺得,只要語句聽起來通順,能夠會意就足夠了。 然而,這種不嚴謹的心態正是導致表達複雜觀點時出現混亂的根本原因。

現代漢語(包括古漢語)語法還有一個比較實際的缺陷,就是詞彙不能根據詞性和邏輯的變化而變換詞型。 比如,美麗這個詞,既可以是名詞也可以是形容詞。 現代漢語偶爾還隨意增加動詞的屬性。 這樣美麗草原,就不能準確地理解為「美麗的草原」。 只有加上「的」字,美麗才是形容詞的屬性。 這就讓現代漢語在表達複雜邏輯的時候,必須使用大量的助詞,來彌補邏輯缺陷。 的、了、過、著、正,都是典型的助詞。 漢語語句中,如果忽略了這些助詞,語義往往會出現理解上的偏差。 所以,助詞的設計和使用規範,就顯得特別重要。 不同邏輯和相近邏輯的助詞必須明顯區別字形和讀音。 可悲的是,現代漢語和普通話在設計的過程中,居然遺棄了大量古漢語中非常重要的邏輯助詞,就比如,之、乎、者、也,進而以存在設計缺陷的新助詞代替,以前面的「的、了、過」為典型。 這些讀音相近的助詞反而增加了邏輯表達的難度。 我自己,在使用漢語表達的時候,就發現重新使用古漢語中的助詞,能夠顯著提升漢語的表達能力和邏輯性。 可能文昭先生說的古樸之風就源自于此吧。

在當代漢語的發展過程中,有一個錯誤的邏輯,就是通過簡化語法、習慣用法和文字結構, 能夠減少文盲的比例。 結果,將本來十分優秀的古漢語,改造成了誰也表達不清的奇怪語種。 在消除文盲的同時,現代漢語製造了更多隻認文字、不通語言、思維混亂的半文盲。 而且,這種半文盲還是不可逆的,甚至迫使後代潛移默化,比原來的文盲還可怕。 我曾經説明一些新來美國的留學生修改論文。 很多人是根據現代漢語的邏輯,學習和理解英文語法。 結果,寫出來的英文,閱讀起來,更是邏輯混亂不堪,如同嚼蠟,但是作者自己卻毫無察覺。 相對來說,同為東亞語系的日本人、韓國人,甚至使用粵語的廣東人、香港人,即使口語發音都不怎樣,他們邏輯表達方面的問題卻沒有那麼嚴重。 由此可見,對於本語法體系造成的破壞,現代漢語甚至遠遠超過古漢語。 為了證明這個論點,我想到一個有趣的方法。 咱們就從《中庸》裡,摘出幾段話來對比原文和譯文。 這樣,我們就可以很容易看出,古漢語相較現代漢語在語法上的邏輯優勢。 我這裡所使用譯文的出處為雅瑟主編的《中庸大全集》,此書在亞馬遜網 上有售。

先做一個補充說明:以下部分的引用內容,我會念出標點符號以增進理解,不過還是強烈建議朋友們對照文稿收聽。

第一句: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這一句的現代漢語譯文是這樣的:

天生的稟賦叫做(作? )「性」,遵循天賦之性、合乎自然之理,逐步養成高尚的品德,就是人生的正道。 培養自身高尚的道德品節,以之影響、薰陶和感化周圍的民眾,提高眾人的道德境界,就叫做教化。

咱們這裡只評語法,不做內容上的研究。 我們看中庸原文,由三個並列的完整句組成。 因古文沒有標點符號,所以這裡邏輯上用分號而不是逗號分隔是正確的。 「天命之謂性」:天命是主語;之是助詞;謂是謂語;性是賓語。 主謂賓非常清晰。 反過來看譯文,問題就比較多了:首先,第一個句號之前,似乎有兩、三組可能的主謂組合。 第一個逗號前,「稟賦」是主語,「叫做」是謂語。 剩餘部分看起來像是一句話,但是到底「遵循天賦之性、合乎自然之理」是主語,還是「逐步養成高尚的品德」是主語,就搞不清了。 如果兩者都是主語那麼「遵循天賦之性」、「合乎自然之理」、「逐步養成高尚的品德」,就應該是並列關係,應該都用頓號分隔,不是逗號。 由於主語不清,到底什麼「是人生的正道」就會產生很大的歧義。 譯文第二句話:看起來最後一個逗號之前的部分應該是主語,「叫做」是謂語。 「以之影響、薰陶和感化周圍的民眾,提高眾人的道德境界」應該是對「培養自身高尚的道德品節」的補充說明,然而三個短語都是以逗號分隔,又給人一種相互並列的感覺。 同時,「以之」的「之」,到底是指代「道德品節」,還是提高以後的「道德品節」,又是容易產生歧義的部分。 顯然,原文的語法邏輯其實比譯文更清晰,而且內容更好理解。

再看一句原文: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 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

譯文:

孔子說:中庸這大道是很難在天下通行的,這我已經知道了。 聰明人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往往認知過了頭;而愚笨的人卻智力不及,往往認識不到位。 中庸這道理是很難在天下彰顯的,這我已經知道了。 賢能的人,做事往往過頭,這是錯誤的;而不賢之人,又往往做得不夠,這同樣不可以啊。

原文中,從語法邏輯來看,最重要的是一個「也」字。 當一句話有兩部分組成時,如果「也」在前面的部分,就代表後一部分是語句中的主體,而前一部分是後一部分的描述。 如果「也」字放在後一部分,則兩句並列。 「我知之矣」就是「我知道」。 那麼我知道什麼——「道之不行也」。 冒號後面的內容是對道之不行的解釋,「知者過之」和「愚者不及」是並列關係,所以用分號。 按照語法邏輯來看,這一句稍有不足。 最佳表述方式應該是這樣的:「道之不行:知者過之;愚者不及。 我知之矣。 」順序和標點符號稍作改變,語句的主謂結構和各部分的主次關係就沒有任何瑕疵了。 但對於一段不太正式的口述來講,這樣的瑕疵無傷大雅。 然而,譯文簡直可以用混亂之至來形容了。 第一個句號前「中庸這大道是很難在天下通行的」是完整句;「這我已經知道了」也是完整句。 兩句用逗號分隔,不加任何連接詞,如何分辨主次? 第二句更加混亂,首先分號前後如果是並列句,就不能再加帶有轉折性的連詞「而」,否則邏輯不通。 再看前半句,「聰明人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往往認知過了頭」,又是主謂不清。 到底是「聰明人的問題是: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認知過頭」,還是「聰明人因為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所以認知過頭」,亦或者「 聰明人因為認知過頭,所以表現為好高騖遠和自以為聰明」? 這幾種理解都可以,但邏輯上可是大不相同。 再有「認知過頭」,是什麼東西? 過度認知? 從上面兩個簡單的例子,我們就能看出——古漢語雖然也有邏輯問題,但是由於在表達複雜思想的時候力求使用簡單句,就把沒有連接詞的毛病給淡化了。 單從簡單句邏輯來看,古語的表達還是比較嚴謹的。 我們對古語理解上的偏差,主要來自于詞義不詳,而不是語法混亂。 反過來看使用現代漢語語法的譯文,混亂得簡直讓人不忍直視。 用狗屁不通來形容完全不過分。 這樣的語言體系怎麼可能給人帶來正常的思維習慣呢?

現代漢語發展和設計上的致命缺陷(一)

阿呆給領導送紅包時,兩人的對話頗有意思。 領導:你這是什麼意思? 阿呆:沒什麼意思, 領導:真的沒那個意思? 阿呆:其實,就是意思意思。 領導:你這就不夠意思了。 阿呆:小意思,小意思。 領導:你這人真有意思。 阿呆:其實也沒有別的意思。 領導:那我就不好意思了。 阿呆:是我不好意思

這是一則國內很流行的笑話,寓意是讚歎漢語的深奧:一個簡單詞彙的多重含義,導致試圖學習中文的老外望而卻步。 漢語的內容承載能力,的確是當前世界其他語言體系難以比擬的。 我們所標榜的深奧,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指中文能夠用簡短的篇幅,體現大量而豐富的內容。 然而,當每位華人都在引以為傲,甚至稱頌這種「深奧「的時候,我卻從中看出了一些現代漢語發展和設計過程中的缺陷。 這些缺陷,不僅讓消費者在表達的時候,難以將自己的想法完整、準確的呈現給受眾,更會對消費者自己的思維甚至人格產生難以逆轉的影響。

對任何一種語言來說,內容承載力和準確性,到底哪一個更加重要,或者說兩者應該取得什麼樣的平衡,是我想用未來一系列的節目和大家談到的話題。

我一年前文昭會員網站上,討論關於精神壓力成因的節目中討論過語言表達缺失的問題,當時那期節目 的主要觀點是語言表達障礙會從精神上的給人造成壓迫,在節目的前半段,我提到過,自己來到美國學習英文的過程中,逐漸發現英文的實際表達能力和溝通效果 ,要好于大陸當前使用的現代漢語。 主要的例證,就是在日常交流、撰寫學術論文和觀點性文章的時候,現代英文的表達相對現代漢語更加準確、更容易減少不必要的歧義或誤解。 當時,有很多朋友在評論中,希望我把這一部分觀點闡述得更加清晰,並介紹具體的例證。 高品質的質疑引發了我進一步的思考,嘗試理解兩種語言體系,為什麼在實際的表達中會產生如此不同的效果。

首先,我們還是先要從語言體系的基本特性與古代語言形成的過程來看兩種語言體系的本質差異。 從文字上,中文是字型本身就能夠承載和傳遞資訊的表意字元,每一個漢字都有屬於自己的完整含義。 其實,當我們閱讀先秦時代的古漢語時,就會發現兩個特點,一個是那時的語言其實沒有複合詞,如果把每句話中的每個字拆解開來,都有自己的專屬地位。 換句話好說,就是現代漢語是字組詞、片語句,而古漢語是直接用字組句,沒有詞的概念。 所以,基本不會像現代漢語那樣缺少一些漢字,語義不變的情況。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現代漢語中,表達因果關係,可以用因為什麼什麼,也可以用因什麼什麼。 「為「字有和沒有不會對語義產生任何影響。 但古代漢語中,是不會出現前面「因為」、「所以」這種複合型詞彙的,如果因和為同時出現,那兩個字的意思一定是分開的。 不過,就是因為每個字都單獨蘊含自己的詞義,導致古代漢語,對於語法邏輯上的要求非常低。 因為,很多情況下,文字和語態(主、謂、賓)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特定的組合規則,即使隨意變換也不會對語言表達產生根本影響。 一句古詩,可能根據押韻的需要,變換字或主謂之間的搭配方式。 好處是,這樣的語言藝術性強、隨意性強,但壞處是,在傳承的過程中,由於缺乏規則和邏輯而難以長期保留原來的語言習慣和含義。 可以說,古漢語雖然在文字的設計上絞盡腦汁,但幾乎沒有對語言從表達體系的角度進行設計和規範,也就是沒有特定的語法。 所有的固定搭配和理解,都是源自于習慣。 這就導致了大量只可意會無法言傳的「深奧」。 隨著時代的變換,古籍中的文字雖然看起來似曾相識,但其中的意思恐怕早已是天差地別了。 另一個例證就是古漢語衍生出的方言甚多,而且都缺少固定的語法體系,導致失去相互交流的可能,甚至難以翻譯,導致兩個地方的普通人都難以相互交流。 白話和粵語翻譯起來的難度,恐怕不亞于中英文。

不同的是,包括英語、拉丁語在內的印歐語系,這種本身不能承載任何含義的編碼型文字,從設計的角度來看,勢必會更加注重使用規則和語言邏輯, 不然根本無法承載和傳遞任何資訊。 例如:英文的Board和Broad,兩個詞彙使用完全一樣的字母,只是變換了順序,如果沒有嚴格的拼寫標準,一個種詞彙組合專指一個意思,受眾根本被辦法理解所表達的內容。 而且,詞彙指代的意思還不能太寬泛,不然就極易產生誤解。 因此,很多時候,一個古英語或古拉丁語詞彙,所能蘊含的意思,要小於一個漢字。 更由於,這種文字從字形設計上,只要確定,就沒有太多變化的空間,甚至為了保證交流能力,都不能隨意進行二次創新設計,因此,拉丁語系在發展過程中,往往注重對表達體系的設計和規範,一句話中什麼部分應該出現在什麼位置,每一個詞彙該如何根據人格、時態、語境各種邏輯上的變化而變化形態,都有無比詳盡和系統的規定。 這樣的思路就説明語言向準確性,而不是承載力的方向發展。 雖然,歐洲各國也使用不同的文字,但根據語法和規範相互翻譯起來是非常容易的。 一句用準確語法寫成的拉丁文,如果翻譯成一句語法和用詞完全準確的英文語句,其中的意思差異是細微的。 這就讓英文或拉丁文在表達時,很難出現理解上的多重可能性。 根據語法和邏輯,很多西方語言學家可以自行設計完全獨立卻可以被準確翻譯的語言。 比如《指環王》中的精靈語、《冰與火之歌》中的瓦雷利亞語,再包括電影《小黃人》中的Minionese—— 小黃人專用語言。

相較而言,漢語無論是官方語還是方言,都沒有這種專門的系統邏輯設計,更多固定搭配是根據經驗和習慣逐漸確定的,直到近代開始白話革命之後,才借鑒了一些西方語言中的語法和邏輯, 設計出能夠通行和規範的表達體系,但是這樣的設計同樣給現代漢語的發展造成了困擾,設計和規範的過分 隨意,導致現代漢語,無論是在大陸還是在臺灣,不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古漢字自身的內涵,更讓新創詞彙(複合詞)和古漢字之間出現了更多的意思混淆。 最終,人們在使用現代漢語交流的時候,歧義和誤解過於頻繁,野心家們更加隨心所欲地對語言進行想當然的解讀。 不知道有多少母語為現代漢語的朋友發覺,和人交流的時候即使自己的語氣再平和,都很難避免被誤解和冒犯的感覺。 我自己的看法是,這種被冒犯的感覺很有可能和現代漢語詞彙和語法的設計缺陷有關。

從詞彙來看,我總結的設計缺陷有以下兩點:一、漢字數量過少,導致多音多義字(詞)和重音重義字(詞)過多。 二、納入外來詞彙經過重新設計的時候,出于美觀上的要求過於輕率 的選用與詞義不符甚至背離的漢字。

咱們逐一來做解釋。 首先第一條,目前,中國大陸常用現代漢字數量約為2500字,臺灣為4808字,香港是4759字。 用有限數量且不易拓展的漢字,組成符合內容不斷複雜化、寬泛化、精准化的現代詞彙, 就需要每一個字和每一個詞都帶有多重含義。 又由於漢字都是單音節,因此擁有相同或相近讀音的字和詞也不在少數。 如果不考慮聲調,讀音最多的yi,一共有106個漢字。 使用這樣的語言表達複雜的思想和意圖,無論是書面還是口頭,措辭被錯誤認知和理解的概率都極高。 例如開篇的那則笑話中,「意思」一詞在一段話裡被賦予了至少五種不同的定義,在現代漢語詞典裡,「意思」光名詞定義就多達五種。 如此表達,與其說語言「深奧」,不如說是含混其詞,甚至有刻意製造誤解的嫌疑。

再比如說,中庸的「庸」字。 漢語詞典都將「平常、一般、不高明「作為首要詞義,但這個定義或者習慣用法,與這個字的真實出處——《中庸》,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和所有古代漢語一樣,中庸不是一個詞,而是中和庸兩個字。 這裡的「庸」,應當被理解為,「用」的通假字,接近于可行、有效的意思。 「不高明(效果不明顯)」和「可行有效」這兩種定義,從詞性來看都是名詞,從哲學理解上屬於同一個問題的兩個完全對立的意思。 就好比將善良和邪惡同義。 凡是先將前者作為「庸「字主定義的人,都會徹底誤解中庸思想。 最近和一位臺灣朋友交流的時候,他就和我說:「在臺灣,年輕人只要看到‘中庸’兩個字,就會躲得遠遠的。 」由此看來,海峽對岸的漢語發展和設計並沒有好到哪裡去。

下面解釋第二點。 我們開始的時候講過,漢語在接觸西方語言體系之後,開始有了一些表達系統上的設計和規範,其中就包括很多根據外語設計的複合型詞彙。 比如,自由、民主、信仰、人性等等。 可以說,幾乎所有我們當前使用的現代漢語詞彙,都或多或少進行了類似的更新和改進。 但是,翻譯者或者語言設計者,在利用舊字造新詞的時候,往往難以擺脫漢語力求押韻、美觀的習慣。 選字的時候不是盡可能對照漢字和外來詞彙的定義,而是相對隨意,或者將不太相關的意思加以自己的聯想,造出看似相近,實際意義卻完全不同的詞彙。 混淆和誤解,就更加難以避免了。

比如「歧視」這個詞,就是非常糟糕的設計。 英文Discrimination一詞,在作為「歧視」定義的時候,其實是特指公共社會區別于其他同類個體的不平等待遇(Treatment)。 首先,如果不是在公共社會的範圍,這個詞義根本就不成立。 另外,這個名詞描述的是現實行為和決策,不是某個私人的觀念或言論。 也就是說,當一個中國人說「美國人都不會算數」,或者一個美國人說「中國人都不講契約精神」的時候,都不能算作歧視,充其量是帶有妄想傾向的偏見罷了。 然而,歧視的「視」字,就捎帶了看待、看法、觀點這樣的含義,而且很容易聯想到蔑視,增加了詞匯 的侮辱含義。 這就造成中國人很容易把種族偏見理解成種族歧視,進而引申到帶有 羞辱的種族主義。 文昭先生曾經說中國人有名教情結,就是容易誇大對詞彙的使用和理解。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漢語詞彙中可以延申的字義,確實太容易和某些大詞,尤其是惡劣的大詞,聯繫在一起。 最終造成錯誤的理解,然後再以情緒化的方式回饋,進一步破壞詞義的準確性。

類似的還有人性(Humanity/Human Nature),性格(Personality)和人格(C haracter)這三個詞,看似近義,卻各自具備獨特的哲學意義。 在我們漢語的日常和書面表達中,這三個詞通常是混著用的,沒有人有意識的區分它們的內涵差異。 我從個人的角度理解,人性是指天賦與人區別于其他萬物的獨有特性,而且這種特性不受任何自然和現實條件影響。 當我們說一個人的天賦,通常指的是兩個方面,包括:人性和人體的自然特性。 後者是依靠基因、激素分泌水準等各種自然條件來決定,每個人都會呈現出區別于他人的地方,但是前者說的是每個人純粹且完全共有的部分。 性格則是人性和人體在現實中交會、融合之後的產物,所以性格會受到基因和激素水準的影響,但人性不會。 最後是人格,人格是性格結合了現實經驗、認知體系以後,衍生出的習慣與原則。 所以,人性、性格、與人格,是應該按照虛幻到現實的順序排列的,接近于《中庸》裡的性、道和教的區別,不能夠隨意混淆。 古漢語從準確表達的角度來看,雖然也有很大模糊空間,但是單純的詞義要比現代漢語更加精確、嚴謹。

再拿,「信」,這個字來說。 相信的信和信仰的信,從定義來看其實是異大於同的。 英文詞彙中Belief和Faith,無論詞源、字型和讀音,完全是兩個詞。 Belief側重于人基於現實的邏輯判斷,而Faith指的是人面對未知和不可預測時的堅守和執著。 因此,我們只能說:通過你的行為,我相信你是一個好人(I believe you are a good manbasedon your behavior)以及我把人生的信念或信仰交給上帝(Iput my faithin God)。 很多華人輕易的信仰神,理解為將神現實化,變成相信神現實存在。 這就是因為詞根設定上的不嚴謹,導致的理解偏差和思維混亂。

雷同的例子簡直數不勝數:權力(Power)和權利(Right);自由(Freedom)和自由(Liberty)。 這些意義完全不同的詞彙,無論讀音、字形幾乎相同。 初學語言的人不把這些詞彙搞混才奇怪呢。 這樣的詞彙設計,如果不是刻意製造誤會,就難以理解了。 反過來看英文,同樣的詞彙,就沒有相互混淆的可能。 不少華人在一開始學習英文的時候,難以搞懂這些單詞之間的差異,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就能體味出個中的不同。

總結今天的話題。 我們主要是從古漢語特點與詞彙設計缺陷的角度,探討現代漢語設計和發展的致命缺陷,以及這種缺陷對交流和人性帶來的負面影響。 通過上面的論證,我想大家應該對這缺陷有了更加具體的理解。 對於任何一個現代語言體系,要想在越來越複雜的語境中達到基本的準確性,一個關鍵的設計要素,就是名詞、動詞的定義不能混淆。 更不宜鼓勵在文學創作中,對名詞和動詞的定義進行過度的引申和拓展。 可以有模糊和創造空間的只有形容詞、副詞以及各種沒有實際意義的虛詞。 因為任何一句話,只要主語、謂語和賓語確定,基本內涵和邏輯關係就不會再有太大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