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發展和設計上的致命缺陷(二)

除了詞彙設計上的重大缺陷導致理解上的偏差和思維上的混亂之外,語法設計上的缺失和不嚴謹給整個現代漢語體系帶來的負面影響,絲毫不遜色于前者。 一方面,古漢語在語法設計和使用習慣上有天然基因缺陷(這個我們在上一期節目中已經提到過), 但是另一方面更重要:從近代白話革命開始,中文語言學家們,在依靠西方語法體系改造漢語的過程中,依然沒有意識到,嚴格 、符合邏輯的語法規則對於觀點性表達的重要性。 結果,被創造出來的語法體系完全似是而非,不僅沒有提高現代漢語語法上的準確和邏輯性, 更將古漢語在傳統語境中原本相對穩定、精確的字義表達能力破壞殆盡。 最終導致,現代漢語成了一種傳統觀點難以表達,現代思維又無法闡明的奇葩語種。 如果將今天我們每個華人使用漢語表達出來的觀點直接翻譯成英文,英語國家的人根本無法理解。 而將其提供給一個古代私塾出身的人閱讀,更是狗屁不通。 真正得到保留的正是所謂的「深奧」。 語言是人與人之間交流的媒介,也是準確記錄並傳播觀點和資訊的工具。 誰也聽不懂的深奧,實際體現的,是一門語言的悲哀。

古代中國的基本結構屬於熟人社會。 由於語境簡單,因此對於表達邏輯沒有特別強的需要。 在表達傳統觀點時,古漢語的邏輯性和準確度還是可以被 接受的。 保存資訊的能力和漢語的藝術性,一定程度, 掩蓋了邏輯上的缺失。 但是,現代漢語,如果依然延續這樣的發展和設計思路,明顯是有問題的。 從古至今,我們中國人很講究一個所謂聽眾的悟性。 其實這個悟性原本說的是對於深刻哲理和複雜邏輯的理解能力,並不是指對語言模糊空間的臆測能力 。 但到了今天,現代漢語,連一句簡單的表達,也需要聽眾依靠「悟性」才能理解。 這樣的悟性說白了不就是蒙嗎? 誰能夠蒙對表達者說的話,誰就是才思敏捷 。 表達是虛;隱晦是實。 結果發展出這樣一種能讓簡單觀點變混亂的語言體系。 決策者和表達者,即使無心刻意混淆,無論再怎麼努力,也都無法表達出讓多數人都能聽懂的真實觀點。 執行者和聽眾則把主要心思都放在猜測前者的根本意圖上:考試作文時猜的是出題者的想法;工作報告時猜的是領導者的喜好。 在一個決策不靠事實,成敗全靠運氣 的社會裡,理性思維已成稀缺之物。

言歸正傳,下面我們討論現代漢語的語法體系具體是如何混亂的。

我們先來看看英文的語法是如何定義「完整句」(Complete Sentence)的。 英文中,一個完整句是由唯一一組主謂語組合而成,而且必須以句號(或嘆號)結尾。 也就是說,無論一個完整句多麼複雜,都只能找到一個主語(或集合)和一個謂語(或集合)。 相鄰且完全並列的主語或謂語集合可視為一個整體。 咱們用漢語舉幾個簡單的例子:在英語中,「我是。 」「你想。 」「他說。 」,每一個組合都可以看成是一個簡單的完整句。 主謂語集合形式也可以是這樣的。 「我和你是。 」就屬於並列主語集合,或者「你想和說。 」則是並列謂語集合。 但是,在英語語句中,不可以出現「我想,你說。 」這樣兩組主謂組合的語句。 除非用分號或者逗號加連詞(and/but/so)將兩個完整句組合成並列句( compound sentence),否則會被視為語法有誤的斷句(fragment )。

對於任何一個完整句,除了主語和謂語之外,剩餘的部分,包括賓語,都被視為對主語或謂語或整句話的定義、形容或描述。 除了賓語之外,定語、狀語必須以介詞(proposition)或連接詞(conjunction)開頭 。 這裡要著重提一下連接詞。 現代漢語雖然有輔助簡單邏輯的介詞,卻沒有太多表達複雜邏輯的連接詞。 所謂連接詞,有表達並列邏輯的and、but 、so;有表達時間邏輯的,包括:when、 before、after、since;也有表達空間邏輯的,比如:where。 這些連接詞,現代漢語雖然也借鑒了一部分,比如「因為…… 所以……」、「即使…… 卻……」、「雖然…… 但是……」,但並沒有像英文那樣幾乎包含所有的語言邏輯。 而且,在英文中,連接詞往往起到,將描述性的短語、從句,指向被描述物件的作用,但是現代漢語的表達中,語句一旦複雜,就會產生主謂模糊、描述物件不清的情況。

另外,英文語法還有兩個不成文的規定,一般學英語的國人不太理解:

首先,第一個規定是完整句中用來描述的部分一般要和被描述的物件相鄰。 這樣可以確保複雜的語句中每個部分之間準確的聯繫,排除誤解和歧義的可能。 其次,英文語句對於標點符號的用法,也有嚴格的規範。 比如:逗號只能分隔非直接、非必要的描述部分;分號只能分割並列的完整句等等 。 在這裡,非直接、非必要是指對基本語意沒有影響的語句部分。

咱們舉一個例子來解釋上面的理論:

在文昭先生的網站,一個平等、自由的交流平臺,作為一名常駐作者,我,筆名驚風堂,非常喜愛發表我的文章,其中有不少奇談怪論。

On NWenzhao 的 Websi t e是一個鼓勵言論自由的大管道,作為一個作家,我,綽號”景風堂”,喜歡發表我的文章,其中含有敏感資訊。

這是一個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漢語完整句。 除了缺少必要的連接詞,這句漢語基本使用了標準的英文語法。 英文翻譯大家可以從文稿中找到。 其中「我…… 喜愛」,是完整句中的主謂組合。 「作為一名常駐作者」和「筆名驚風堂」是對主語的非必要補充定義,所以用逗號分隔。 「非常」和「發表我的文章」是對謂語直接、必要的描述。 而「其中有不少奇談怪論」又是對「我的文章」,這個定義部分,進一步的 描述。 「在文昭先生的網站」是對整句話的補充說明,「一個平等、自由的交流平臺」又是對前者的形容。

這句話,換成現代漢語,一般這樣表述是沒有問題的:

筆名驚風堂,作為一名常駐作家,儘管我有不少奇談怪論,卻 依然非常喜愛在文昭先生的網站,一個平等自由的平臺上,發表我的文章。

但是如果從英文語法的角度來講,這句話的核心主謂到底是,「我有」,還是「我喜愛」,還是「我發表」,其實難以確定。 從而哪些部分是對核心內容,哪些部分是次要的描述和形容,就更加模糊不清了。 這句話就體現了主謂清晰、連接詞和描述部分應該緊鄰描述物件的重要性。 在英文的表達中,每一個完整句都必須遵守基本的結構規範,但是現代漢語,哪怕正式的書面表達,很多情況下並沒有 系統規範語句結構和標點符號的使用標準。 大家都覺得,只要語句聽起來通順,能夠會意就足夠了。 然而,這種不嚴謹的心態正是導致表達複雜觀點時出現混亂的根本原因。

現代漢語(包括古漢語)語法還有一個比較實際的缺陷,就是詞彙不能根據詞性和邏輯的變化而變換詞型。 比如,美麗這個詞,既可以是名詞也可以是形容詞。 現代漢語偶爾還隨意增加動詞的屬性。 這樣美麗草原,就不能準確地理解為「美麗的草原」。 只有加上「的」字,美麗才是形容詞的屬性。 這就讓現代漢語在表達複雜邏輯的時候,必須使用大量的助詞,來彌補邏輯缺陷。 的、了、過、著、正,都是典型的助詞。 漢語語句中,如果忽略了這些助詞,語義往往會出現理解上的偏差。 所以,助詞的設計和使用規範,就顯得特別重要。 不同邏輯和相近邏輯的助詞必須明顯區別字形和讀音。 可悲的是,現代漢語和普通話在設計的過程中,居然遺棄了大量古漢語中非常重要的邏輯助詞,就比如,之、乎、者、也,進而以存在設計缺陷的新助詞代替,以前面的「的、了、過」為典型。 這些讀音相近的助詞反而增加了邏輯表達的難度。 我自己,在使用漢語表達的時候,就發現重新使用古漢語中的助詞,能夠顯著提升漢語的表達能力和邏輯性。 可能文昭先生說的古樸之風就源自于此吧。

在當代漢語的發展過程中,有一個錯誤的邏輯,就是通過簡化語法、習慣用法和文字結構, 能夠減少文盲的比例。 結果,將本來十分優秀的古漢語,改造成了誰也表達不清的奇怪語種。 在消除文盲的同時,現代漢語製造了更多隻認文字、不通語言、思維混亂的半文盲。 而且,這種半文盲還是不可逆的,甚至迫使後代潛移默化,比原來的文盲還可怕。 我曾經説明一些新來美國的留學生修改論文。 很多人是根據現代漢語的邏輯,學習和理解英文語法。 結果,寫出來的英文,閱讀起來,更是邏輯混亂不堪,如同嚼蠟,但是作者自己卻毫無察覺。 相對來說,同為東亞語系的日本人、韓國人,甚至使用粵語的廣東人、香港人,即使口語發音都不怎樣,他們邏輯表達方面的問題卻沒有那麼嚴重。 由此可見,對於本語法體系造成的破壞,現代漢語甚至遠遠超過古漢語。 為了證明這個論點,我想到一個有趣的方法。 咱們就從《中庸》裡,摘出幾段話來對比原文和譯文。 這樣,我們就可以很容易看出,古漢語相較現代漢語在語法上的邏輯優勢。 我這裡所使用譯文的出處為雅瑟主編的《中庸大全集》,此書在亞馬遜網 上有售。

先做一個補充說明:以下部分的引用內容,我會念出標點符號以增進理解,不過還是強烈建議朋友們對照文稿收聽。

第一句: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這一句的現代漢語譯文是這樣的:

天生的稟賦叫做(作? )「性」,遵循天賦之性、合乎自然之理,逐步養成高尚的品德,就是人生的正道。 培養自身高尚的道德品節,以之影響、薰陶和感化周圍的民眾,提高眾人的道德境界,就叫做教化。

咱們這裡只評語法,不做內容上的研究。 我們看中庸原文,由三個並列的完整句組成。 因古文沒有標點符號,所以這裡邏輯上用分號而不是逗號分隔是正確的。 「天命之謂性」:天命是主語;之是助詞;謂是謂語;性是賓語。 主謂賓非常清晰。 反過來看譯文,問題就比較多了:首先,第一個句號之前,似乎有兩、三組可能的主謂組合。 第一個逗號前,「稟賦」是主語,「叫做」是謂語。 剩餘部分看起來像是一句話,但是到底「遵循天賦之性、合乎自然之理」是主語,還是「逐步養成高尚的品德」是主語,就搞不清了。 如果兩者都是主語那麼「遵循天賦之性」、「合乎自然之理」、「逐步養成高尚的品德」,就應該是並列關係,應該都用頓號分隔,不是逗號。 由於主語不清,到底什麼「是人生的正道」就會產生很大的歧義。 譯文第二句話:看起來最後一個逗號之前的部分應該是主語,「叫做」是謂語。 「以之影響、薰陶和感化周圍的民眾,提高眾人的道德境界」應該是對「培養自身高尚的道德品節」的補充說明,然而三個短語都是以逗號分隔,又給人一種相互並列的感覺。 同時,「以之」的「之」,到底是指代「道德品節」,還是提高以後的「道德品節」,又是容易產生歧義的部分。 顯然,原文的語法邏輯其實比譯文更清晰,而且內容更好理解。

再看一句原文: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 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

譯文:

孔子說:中庸這大道是很難在天下通行的,這我已經知道了。 聰明人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往往認知過了頭;而愚笨的人卻智力不及,往往認識不到位。 中庸這道理是很難在天下彰顯的,這我已經知道了。 賢能的人,做事往往過頭,這是錯誤的;而不賢之人,又往往做得不夠,這同樣不可以啊。

原文中,從語法邏輯來看,最重要的是一個「也」字。 當一句話有兩部分組成時,如果「也」在前面的部分,就代表後一部分是語句中的主體,而前一部分是後一部分的描述。 如果「也」字放在後一部分,則兩句並列。 「我知之矣」就是「我知道」。 那麼我知道什麼——「道之不行也」。 冒號後面的內容是對道之不行的解釋,「知者過之」和「愚者不及」是並列關係,所以用分號。 按照語法邏輯來看,這一句稍有不足。 最佳表述方式應該是這樣的:「道之不行:知者過之;愚者不及。 我知之矣。 」順序和標點符號稍作改變,語句的主謂結構和各部分的主次關係就沒有任何瑕疵了。 但對於一段不太正式的口述來講,這樣的瑕疵無傷大雅。 然而,譯文簡直可以用混亂之至來形容了。 第一個句號前「中庸這大道是很難在天下通行的」是完整句;「這我已經知道了」也是完整句。 兩句用逗號分隔,不加任何連接詞,如何分辨主次? 第二句更加混亂,首先分號前後如果是並列句,就不能再加帶有轉折性的連詞「而」,否則邏輯不通。 再看前半句,「聰明人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往往認知過了頭」,又是主謂不清。 到底是「聰明人的問題是: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認知過頭」,還是「聰明人因為好高騖遠、自以為聰明,所以認知過頭」,亦或者「 聰明人因為認知過頭,所以表現為好高騖遠和自以為聰明」? 這幾種理解都可以,但邏輯上可是大不相同。 再有「認知過頭」,是什麼東西? 過度認知? 從上面兩個簡單的例子,我們就能看出——古漢語雖然也有邏輯問題,但是由於在表達複雜思想的時候力求使用簡單句,就把沒有連接詞的毛病給淡化了。 單從簡單句邏輯來看,古語的表達還是比較嚴謹的。 我們對古語理解上的偏差,主要來自于詞義不詳,而不是語法混亂。 反過來看使用現代漢語語法的譯文,混亂得簡直讓人不忍直視。 用狗屁不通來形容完全不過分。 這樣的語言體系怎麼可能給人帶來正常的思維習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