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風堂: 死刑的正義性和現世中的生命價值判定 (20181019)

死刑無論從自然法還是社會學的角度,都缺少國人以為的那種正義性。依賴殺戮制約罪惡,不僅不會提高社會的公共安全,反而會從根本上破壞善惡是非。因此,一個無視生命珍貴的社會制度,必然是邪惡的。人類文明發展到了今天,我們必須明白,生命對每個人的價值都是無比珍貴的,只有足夠珍貴,能夠與生命相提並論的理想和信念,才能夠被視為偉大。對於現實社會而言,保護每個人生命價值的最基本方式,就賦予每個人絕對、無限的生命權。生命權既然無限,就不分三六九等,一個偉人的生命並不能而被視為一個罪惡之徒的生命更加珍貴。現世社會中的不管個人還是公眾整體都沒有替代任何人判定自己生死和生命價值的資格和權限。只有懂得珍視生命的人,才能夠組建尊重事實、人權的優秀社會,才有資格討論更深層的道德和理想。只有懂得正確面對生死的社會,才能夠明白自由、民主、法治這些現代社會理念的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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